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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26年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12-11 浏览次数: [字体: ]

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yjszs.njnu.edu.cn/)查阅《南京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并按《章程》要求报考及提交报考材料。现将有关实施细则补充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见《章程》。

二、考生提交报考材料

材料提交要求见《章程》。

请同时将报考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jdylln@njnu.edu.cn。

三、学院审核考生报考材料、确定初审通过名单

1.审核原则

由学院组织相关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进入考核的人选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公示入选名单并公示。

通过学院初审的定向就业考生和“学校发展计划”考生考核名单及其报考材料报研究生院,由学校审定并公示。

学院材料审核将根据考生的科研经历及成果、学习经历、工作业绩等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材料初审成绩。

2.审核通过比例

我院博士研究生按照专业报考,报名人数若大于专业可用招生计划的3倍,则审核通过人数不低于该专业可用招生计划的3倍。

若出现报名人数未达到可用招生计划3倍或者考生不符合学校及学院报考要求的,则以实际审核通过人数为准。

四、外国语水平及专业基础考核

1.外国语水平考核

由学校统一组织,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可免考。具体安排参见《章程》及相关通知。

2.专业基础考核

所有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须参加。具体安排参见学校及学院的后续通知。

五、综合考核

1.组织

学院成立由不少于5名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成综合考核成绩。

2.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为面试。综合考核主要考核申请者的外国语水平(含口语和听力)、专业基础和综合能力。综合考核前,考生须向我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及发表论文等材料的原件,经审查材料齐全后,方可参加考核。

3.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外语听说应用能力为必考内容,仅进行合格性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成绩=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得分×50%+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得分×50%,各项成绩均为百分制。

六、综合成绩

学院根据材料审核、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考核结果计算综合成绩,其中材料审核为10%,专业基础课为30%,综合考核为60%(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和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各占30%),各项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10%+专业基础课成绩×30%+综合考核成绩×60%。

七、拟录取

学院对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审查无误后,根据报考方式,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基础考核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公示。

八、其它

(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博士招生目录中,01,02,03,04方向初试科目计算机综合,包括数据结构与算法设计和人工智能基础与应用,参考书目为:1. 数据结构(C++ 语言描述),吉根林、陈波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 机器学习,周志华著,清华大学出版社。05方向的初试科目信号处理,包括信号与系统和数字信号处理,参考书目为:1.信号与线性系统分析(第四版),吴大正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数字信号处理-理论、算法与实现(第三版),胡广书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

(二)本办法由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九、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025-85891541(学院研办) 025-85891892(学校研招办)。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学院

2025年12月